國家移民管理局今(28)日宣布,下(5)月6日起出台便民利企出入境管理 6項政策措施,其中,參加“琴澳旅遊團”的內地居民入境澳門後,7天內可以“團進團出”方式,經橫琴口岸多次往返橫琴與澳門。
另外,赴港澳人才簽注政策由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城市擴大至北京、上海,在北京和上海工作的傑出人才、科研人才、文教人才、衛健人才、法律人才以及管理人才等 6類人才,可憑有關人才證明,單獨或同時申請辦理多次赴港澳人才簽注,有效期 1-5年不等,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門停留不超過 30天。
為服務促進高水平對外開放,進一步便利內地人員出入境,國家移民管理局決定自2024年5月6日起實施若干便民利企出入境管理政策措施。現公告如下:
一、在北京等20個城市試點實行換發補發出入境證件“全程網辦”。北京、天津、瀋陽、哈爾濱、上海、南京、杭州、寧波、合肥、廈門、濟南、青島、鄭州、廣州、深圳、珠海、重慶、成都、昆明、西安20個城市16周歲以上戶籍居民(國家工作人員和現役軍人除外)申請換發補發普通護照、往來港澳通行證、往來台灣通行證,可以通過國家移民管理局政務服務平台網上提交申請,實現“一次都不跑”。戶籍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對符合申請條件、申請材料齊全且符合法定要求的,在7個工作日內審批並簽發證件。
二、赴港澳商務簽注實行“智慧速辦”“全國通辦”。內地居民申辦赴香港、澳門商務簽注,可以在全國任一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視窗提交申請,申辦多次商務簽注的,可以使用智慧簽注設備,實現“立等可取”。
三、北京、上海六類人才可以申辦赴港澳人才簽注。將赴港澳人才簽注政策由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城市擴大至北京、上海。在北京、上海工作的傑出人才、科研人才、文教人才、衛健人才、法律人才以及管理人才等六類人才,可以憑有關人才證明,單獨或者同時申請辦理有效期1至5年不等的多次赴香港和赴澳門人才簽注,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門停留不超過30天。
四、持赴港澳商務簽注人員在港澳停留期限由7天延長至14天。持赴港澳商務簽注的內地居民,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門的停留時間,由現行不超過7天延長至不超過14天。
五、簽發赴澳門1年多次“其他”類簽注。內地居民赴澳門參展、就醫或從事演藝等活動的,可以憑有關證明文件,在全國任一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視窗申辦1年多次“其他”類簽注。其中赴澳門就醫的,允許有1至2名陪護人員申辦同類型簽注。
六、參加“琴澳旅遊團”人員可以多次往返琴澳。參加“琴澳旅遊團”的內地居民,可以憑參團材料,在全國任一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視窗申辦標注“琴澳旅遊”的團隊旅遊簽注。參團人員入境澳門後,7日內可以“團進團出”方式經橫琴口岸多次往返橫琴與澳門。